关于性侵害儿童,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但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
1月3日22时许,建安刑警队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李某说了自己的具体位置,还说自己要杀人了。民警立即赶到位于长安区某小区的李某家中,发现为时已晚。一名50多岁的男子倒在床上,左胸被刀扎了一个深深的伤口。现场有大量血迹,还有打斗痕迹。报警人李某手中持有一把尖刀,李某的妻子王某在一旁站着,一语不发。
《外交部:国际社会应共同反对"疫苗民族主义"》比如,像媒体报道的,利用互联网手段接近未成年人,在游戏论坛通过给儿童购买装备等引诱儿童,通过社交平台裸聊等,有的从线上转到线下发生性侵。“现在,不少国家对此设置了专门罪名online-grooming(网络性引诱),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侵害公约》里也列入online-groo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