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书面结论的工作推来推去,最后落到了郭小川头上。他历时三月,数易其稿。结论写道:“(丁陈)某些时候和有些问题上形成了一种宗派性质的结合,向党闹独立性。他们这种宗派主义性质的错误是严重的,但还没有发展到反党小集团的程度,因此不应以反党小集团论。”结论在作协党组会上通过,经中宣部审阅同意,送丁玲、陈企霞征求意见。
李莹认为,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
《寒潮黄色预警 局地降温将超12℃ 煤电气够用吗?》关于性侵害儿童,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但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