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应本报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为上述2017年度十大刑事案件作了精彩点评,对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进行了深入解读。?
《立纪法"保护墙"!云南为715名受不实举报干部正名》消费者如何看待这项代喝服务?据《重庆商报》报道,一名代驾APP的忠实用户表示,“这个新功能感觉挺新鲜,价格合理可以接受。这样既能喝得高兴,又能认识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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