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初,经朋友提醒,我读到了张有德发在《中国民航报》的文章,读后我深感气愤和震惊。随后我致信中国民航报社,讲了张文失实的严重程度,要求报社进行辟谣。经过多次交涉,中国民航报社表示可以发表声明辟谣,但声明中需注明失实文章“系张有德先生通过联系安先生亲友间接获取信息撰写而成”。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开设“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专栏,在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可围绕不同领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对于投资东北,张志祥应当有着深刻记忆。在中国国企改革的最艰难一页——通钢事件中,他是核心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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