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
此前,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发文字号显示为“玄纪审字(2017)81号”的“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文件”已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该文件系“关于给予李钰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家国情怀诠释归国学子心理密码:回国不需要理由》新华网2013年7月6日报道,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李达球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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