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侵害儿童,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但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
据韩媒报道,韩国总统文在寅不仅下令,要求尽快制定促朝参赛和恢复双方对话措施;还计划给已经错过报名时间的朝鲜运动员,发放能够以个人资格参赛的“外卡”。此外,韩方还迫不及待地为朝鲜参赛设计了“赴韩路线”。
《总规模2000亿元!中国国有企业混改基金落户上海》这一最新司法尝试引起关注。教师、幼儿园工作人员、教练、保安等,这些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和有权威地位的官员、名人等,他们是儿童熟悉又敬畏的人,也是性侵儿童案件常见作案者。儿童因此不敢说、不能说、不愿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