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其中,任军在2007年4月、2013年4月、2013年6月,分三次给予韦永智共计200万元;2012年8月7日,任军通过银行转账给予张宽民人民币200万元;2012年8月20日,任军以分配“干股”的名义、通过银行转账,给予张宽民人民币200万元;2012年7、8月的一天,任军给予赵选政现金20万元。
《外交部:国际社会应共同反对"疫苗民族主义"》【观察者网综合报道】台媒1月5日凌晨引述台军方消息人士称,解放军航母辽宁舰于4日深夜穿越台湾海峡,“并未进行绕台”,前往南海舰队辖区进行移地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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