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在服刑两年多之后,2015年10月26日,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减为无期徒刑。
刘佳说,1月10日传回的最新消息称,仍然没有找到关于刘银川的任何线索。刘佳曾请求到前方参与救援,但是因为无人区天气不好,他没有户外的经验,未能成行。他和家人每天只能焦急地等待前方传回的消息。
《在线教育成盗版泛滥的“重灾区” 维权困难重重》最终,北京高院在2015年12月11日裁定将罪犯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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