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他指使下属采取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伪造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并令人冒用他人身份先后注册成立了两家“皮包”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建筑类发票,总共套取财政和扶贫发展专项资金518万余元,其中扶贫资金90余万元。在套取资金的同时,他还以乡财政资金困难为由,13次从乡代理办违规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互助资金435.2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资金高达80万元。
据公开报道,近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甘肃、四川、北京等十余省份“戎装常委”陆续亮相,增补进省级党委常委班子中。
《这一年:国安法划定法律红线 "东方之珠"重回正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