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制度,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梅根法案”。经重大案件推动,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1996年联邦“梅根法案”出台,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
李莹认为,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专家谴责美赦免4名前"黑水"雇员》经检测,排除司机酒驾毒驾因素、排除车辆故障因素。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另经查明,这是一辆私人购车变相挂靠,客运企业对营运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形同虚设。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