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近日,此案有了最新进展。2018年1月9日,袁伍常女儿李芬告诉澎湃新闻,已于2017年1月向湖南省高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近日得知此案将由此前二审法院——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国经济的韧性|求解:牧原股份高速成长之谜》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2018年1月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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