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的同时,中驰股份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认为德方旭普林就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涉嫌恶意注册,在德国并未注册成功,仅在中国注册了专利。2015年9月7日,中驰股份收到专利复审委员的无效决定书,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不服一审判决,王新海提起上诉,他认为,采用签外协报劳务费是以变通方法解决报销在研究、实验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是为了科研顺利运行。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量刑过重。
《外交部:中国高度重视新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驻会作家出差和深入生活的一切费用,都由作协报销。创作期间生活上遇到困难,可向作协的创作委员会申请创作基金。但这种情况较少,作协当时的财政也并不宽裕。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