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住着十多户人家,基本上都是作协的工作人员或者驻会作家。此前,郭小川、李季都在这里住过。13号院的东院是《诗刊》编辑部,主编臧克家和副主编阮章竞、徐迟、葛洛是这里的常客,吟诗论道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院子。
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钟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 判监4个月》燃气壁挂炉是一个月前全村统一“煤改气”时装上的,拆掉的燃煤锅炉至今还放在院子里。政府补贴后,村民们只花了3300元就接上了天然气用上了壁挂炉。其中还包含700元购气费,天然气每立方2.35元,杨金元买了300立方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