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在湖南湘西花垣县采访监察委时,正好遇到有人前来“自首”,记者在征得当事人和花垣县监察委同意后,当事人李明(化名)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人,早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李某某称,在单位学习过机组驻外管理规定,知道禁止“捎买带”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物品入境。
《酒泉发射中心年度发射任务收官 正备战空间站任务》荥阳市公安局民警证实了这份遗书,称经家属确认,确实是魏某某的字迹。此外,经向魏某某同宿舍同学调查,事发前晚,睡觉前聊天,没有感觉到魏某某有什么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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